[中国,深圳,2019年3月4日] 温哥华当地时间3月1日,孟晚舟女士通过律师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交了针对加拿大政府、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的民事诉讼,控告政府公职人员渎职、非法监禁和严重侵害其宪法权利。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起诉书指出,被告官员于2018年12月1日通过非法拘留、审讯和搜查等手段,故意且有预谋地从孟女士处非法获取信息。
2018年11月30日,加拿大皇家骑警警员Yep配合美国要求,拿到了“立即逮捕”孟女士的逮捕令,且获知孟女士将于次日上午11:30抵达温哥华国际机场。12月1日,Yep警员违背“立即逮捕”的命令,故意推迟逮捕令的执行时间,在孟女士抵达3个多小时后才到达机场。致使孟女士在不知道有逮捕令、也未被告之有关法律权利的情况下,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以例行边境检查为由,受到长达3个小时的非法拘留、审讯和搜查。包括2次非法审问,非法扣押电子设备并强迫交出密码、查看内容,非法扣押所有行李并全面搜查等。
这是一起蓄意、有预谋的侵犯人权的事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通过对孟晚舟女士的非法拘留,从事实上剥夺了孟女士“聘请律师的权利和沉默权”,严重侵犯了孟女士依据《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享有的权利,对孟女士造成了一系列直接伤害,也违背了加拿大政府一直坚称的独立的法治精神。基于以上事实,孟晚舟女士通过其律师对加拿大政府、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赔偿要求,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件1:孟晚舟控告加拿大当局非法拘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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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 2 -Meng Wanzhou Sues Canadian Authorities for Unlawful Detentio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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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想搞事情么?百度一下不难吧?
直接给你贴过来,好好领会下:
加拿大人权利和自由宪章(英语:CanadianCharterofRightsandFreedoms,法语:LaChartecanadiennedesdroitsetlibertés,也被简称为人权利和自由宪章或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的第一部分成形于《1982年宪法法案》。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民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
这个似乎的确没有说清
在加拿大境内的非加拿大人也能受到宪法保护么?
yes
@火线 你的意思是去加拿大只受法律制裁,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不成熟理解一下两个问题:
1、没有立即执行逮捕,而是通过边境检查拖延时间,获取信息,是为了规避中国外交领事保护。因为入境检查是加国对外国人的正常权力,但逮捕外国公民,外国公民有权要求领事保护。
2、说侵犯了孟总的宪法权利,是孟总有加国国籍吗?如是,与1的理解冲突。
根据加拿大宪法规定,只要在加的国土上的所有公民,不管是来自哪个国家,都享受有加宪法的保护权利@吃了包子混卷子
@微风居住的街道 感谢说明。这个确实是一直疑惑的。
@吃了包子混卷子 一般而言,一国宪法会有至少包含两个主要章节,一个规定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权力机关及其职权,一个规定公民权利。当然,一些国家制定宪法时考虑到需保护的对象范围及实现对人权的基本尊重,会以“人”代替”公民“这一概念来设定一些基本权利(但一般不会授予非公民以政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如此次涉及的《加拿大人权与自由宪章》,宪章中大部分条款表述的享有权利的主体是”everyone“而非”Canadian“或”Canadian Citizen“,即只要是一般意义上可理解为”人“的主体就可在加拿大境内享有宪章赋予的权利,诸如生命权及人生自由权,因而外国人在加拿大境内不会被恣意杀害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由此保障加拿大境内公民及非公民的基本人权及社会秩序。当然,该宪章特别规定了一些仅由加拿大公民享有的权利,如选举权。除非宪法对”everyone“做出明确的定义限定或另有宪法或其修正案另行规定,非加拿大公民可依据宪章中赋予给everyone的权利。 Any person in Canada – whether they ar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a newcomer – has the rights and freedoms contained in the Charter. There are some exceptions. For example, the Charter gives some rights only to Canadian citizens – such as the right to vote (section 3) and the right “to enter, remain in and leave Canada” (section 6).
@一名华为律师 感谢您的详细说明,专业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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